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華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
目 錄
2009年5月,《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以下簡稱《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四次大會通過了一項修正案:在《斯德哥爾摩公約》中新增列九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其中包括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端沟赂鐮柲s》詳細列出了PFOS/PFOSF的12種“特定豁免用途”和8種“可接受用途”。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準《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九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關于附件A、附件B和附件C修正案》和新增列硫丹的《關于附件A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缎拚浮酚?014年3月26日起正式在我國生效。
為執行《修正案》的要求,促進我國PFOS/PFOSF的削減與淘汰,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FECO)與世界銀行(World Bank)共同開發了全球環境基金“中國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優先行業削減與淘汰項目”(以下簡稱“PFOS項目”)。“PFOS項目”于2015年6月4日獲得全球環境基金(GEF)批準。“PFOS項目”總投資1.453億美元,其中GEF贈款2,425萬美元。“PFOS項目”擬通過四個活動內容實現PFOS/PFOSF的削減和淘汰。“PFOS項目”支持PFOS/PFOSF生產廠商進行(1)停產;(2)轉產生產非POPs類型產品;(3)在《斯德哥爾摩公約》框架下,采用最佳環境實踐和技術生產用于“可接受用途”的PFOS/PFOSF等活動。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在“PFOS項目”支持下進行PFOS/PFOSF的停產活動。
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世達科技”)成立于2010年6月,位于咸寧市嘉魚縣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圖1),是一家專業從事有機氟精細化工產品生產和加工的企業,也是我國一個主要的PFOS/PFOSF生產企業。經營范圍為全氟烷基磺酰氟及其衍生物、25%氫氟酸、30%鹽酸、氟化鉀的生產、銷售;水性涂料的研發、生產、銷售。公司產品被廣泛用于醫藥、農藥、消防、紡織、電鍍、金屬處理、日用化工、油田等行業。廠區內建有廢水處理裝置一套,揮發性有機物吸收和光催化氧化處理裝置兩套。
圖1. 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置及廠區布置情況
2018年優世達科技生產全氟辛基磺酸鉀8951 Kg、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胺12829 Kg、N-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546 Kg、全氟辛基季胺碘化物4505 Kg、全氟辛基季胺碘化物水溶液30000 Kg、全氟辛基磺酰氟3940 Kg,2019年以來生產全氟辛基磺酸鉀2662 Kg、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胺3507 Kg、N-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57 Kg、全氟辛基季胺碘化物2054 Kg、全氟辛基季胺碘化物水溶液15000 Kg。
全氟辛基磺酰氟、全氟辛基磺酸鉀、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胺、全氟辛基季胺碘化物、N-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等均屬于“PFOS項目”中需要消減和淘汰的產品。2019年3月4日,優世達科技停止生產上述PFOS/PFOSF產品,申請參與“PFOS項目”中的停產示范活動。
根據參與“PFOS項目”生產企業停產示范活動的內容和要求,編制《全球環境基金“中國PFOS優先行業削減與淘汰項目”之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產示范活動環境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優世達環境管理計劃)。在環境管理計劃和其他法律規定框架下,企業(優世達)完成其示范活動內容,實現PFOS/PFOSF的消減和淘汰目標。
優世達環境管理計劃的編制依據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文件
我國法律法規
行業標準/規定
嘉魚縣位于湖北省東南部,咸寧地區西北部,長江中游南岸。東臨咸寧市,南接赤壁市,西與洪湖市、北與武漢市漢南區隔江相對,東北與武昌相連。地跨東經113°40'~114°12'、北緯29°48'~30°17'??h境地形狹長,全境長85km,寬5.7~17.9km,總面積1017.31km2。
優世達科技位于嘉魚縣潘家灣鎮。潘家灣鎮南距嘉魚縣城21公里,西靠長江5000噸級深水碼頭僅0.5公里,水陸交通十分便利。全鎮面積164平方公里,鎮區面積2.3平方公里,總人口5.75萬人。
嘉魚縣域氣候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鄂中氣候區。因受幕阜山和長江的影響,以及縣地丘崗與平原的差異,縣內亦有西北和東南兩個氣候區。潘家灣鎮位于嘉魚縣西北部,屬濱江濱湖平原地區,溫暖、多雨、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17.2℃,年降雨量1398mm左右,梅雨多暴雨,汛期(5-9月)降水量為780mm左右;年日照時數多于1856小時;無霜期260天左右。
嘉魚縣有大小河流16條,縣內河流主要由長江嘉魚段及其支流構成。長江在嘉魚縣境西自陸水河東岸之洪廟入境,經陸溪口、邱家灣、石磯頭、魚岳鎮、馬鞍山、余碼頭、潘家灣,牌洲到上沙伏出境,境內流長106公里,其中55.5公里的牌洲曲流,從南嶺殘丘南部殷家閣開始,西流26公里,至團洲西側,轉東北流15公里至復陽,再東南流14公里至南嶺殘丘北部的上沙丘,然后轉向東北出武昌。長江是嘉魚縣通四川、武漢、南京、上海的主要航道。此外,流經嘉魚縣的河流還有陸水河、金水河、長河港、陸碼河,都為長江支流。湖泊主要有西涼、斧頭、密泉、珍湖等大小湖泊15處,還有三湖連江等大、中、小型水庫16處。
項目最終受納水體為長江嘉魚段,其中長江右岸嘉魚段后垸閘上游200m至后垸閘下游2200m之間,長江河道中泓線到右岸的水域范圍內為水環境Ⅲ類功能區,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其他水域范圍為水環境Ⅱ類功能區,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Ⅱ類標準,本項目地表水執行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
嘉魚縣,古名沙陽堡,是湖北省咸寧市下轄縣,位于東經113°39′-114°22′,北緯29°48′-30°19′,地處長江中游南岸、北與武漢接壤、南同赤壁市毗鄰、東距咸寧市區40公里、西與洪湖市隔江相望,為武漢城市圈重要組成部分。
嘉魚縣境全長85公里,寬5.7—17.9公里,總面積1017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712平方公里,水域面積305平方公里。
2018年末,嘉魚縣總人口366577人,其中男性192055人,女性174522人。全年出生4936人,出生率為13.47‰;死亡1356人,死亡率為3.70‰;全年凈增人口3580人,自然增長率為9.77‰,比上年提高1.96個千分點。
2018年,嘉魚縣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56.38億元,按可比價格比上年增長8.9%。其中第一產業完成42.17億元,增長2.1%;第二產業完成136.73億元,增長9.4%,工業增加值完成126.42億元,增長8.9%;第三產業完成77.48億元,增長12.6%。從構成看,一、二、三產業占全縣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017年的19.0:52.3:28.7變化為2018年的16.5:53.3:30.2。
2018年,嘉魚縣完成地方財政總收入(除基金收入外的全地域財政收入)18.57億元,比上年增長26.3%。其中稅務收入15.39億元,增長40.3%;財政部門組織收入3.18億元,下降14.8%。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1.76億元,增長10.2%;其中稅收收入8.18億元,增長23.1%,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比重為69.53%。
2018年,全縣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0.82億元,比上年增長9.6%。
2018年,嘉魚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53元,比上年增長8.33%。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14元,增長8.1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09元,比上年增長8.57%。
截至2018年末,嘉魚縣有學校51所,教師2211人,在校學生人數28525人。其中普通中學在校學生10930人,小學在校學生16806人。學齡兒童入學率100%,初中畢業生升學率92.4%,九年義務教育完成率97.6%。
截至2018年末,嘉魚縣有文化站8個,公共圖書館1個,文化館1個,博物館1個。公共圖書館圖書藏量達8.7萬冊。
2018年末,嘉魚縣舉辦了戲曲春晚、“迎新春·李默首屆寫實油畫展”、2018嘉魚渡普“雙龍匯”文化旅游節、“6.26”禁毒宣傳公益文藝演出、嘉魚“紅色文藝輕騎兵”大篷車廉政宣傳活動、“幸福嘉魚”系列文藝展演。
截至2018年末,嘉魚縣數字電視用戶28864戶,基本完成了城區數字電視的整體轉換。全年在中央級發稿6條,在省級臺發稿47條,在市臺發稿282條,在嘉魚臺發稿2000多條。
截至2018年末,嘉魚縣共有衛生機構16個,衛生機構床位1426張,衛生技術人員1888人。
2018年,嘉魚縣現有城鎮低保人數4223人,農村低保人數6547人。累計發放各項社會保險費100862萬元。其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費支出22495萬元,企業人員養老金支出47926萬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支出6631萬元,支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22665萬元。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數達28.89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12.53萬人。
優世達科技知悉并接受“PFOS項目”不會資助企業進行已知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PBT)特性的化學品的生產活動。“PFOS項目”可以資助的合格增量支出僅包括:(a)現有PFOS/PFOSF生產設備的拆除和清洗;(b)由于設備拆除和清洗產生的廢物處置;(c)企業場地的環境污染調查和風險評估。
優世達科技需要進行處置的污染物和待拆除清洗的裝置分別如表1和表2所列。
表1 優世達科技參與停產示范活動待處理污染物
處理類別 |
數量(噸) |
處理情況 |
污染材料(固廢) |
109.946 |
交第三方處理 |
污染材料(危廢) |
45.4 |
交第三方處理 |
污染材料(廢水) |
100.2 |
交第三方處理 |
表2優世達科技參與停產示范活動需要處置設備(構筑物)表
設備名稱 |
數量(臺/套) |
現狀 |
電解反應槽 |
16 |
待處理 |
精餾釜 |
1 |
待處理 |
反應釜 |
18 |
待處理 |
計量槽 |
8 |
待處理 |
真空機組 |
4 |
待處理 |
冷凝器 |
16 |
待處理 |
過濾機 |
3 |
待處理 |
大冰柜 |
8 |
待處理 |
大烘烤箱 |
3 |
待處理 |
HF吸收裝置 |
1 |
待處理 |
車間污水地溝 |
|
待處理 |
污水收集池 |
2 |
待處理 |
污水處理裝置 |
1 |
待處理 |
VOCS吸收裝置 |
2 |
待處理 |
雨污管網 |
|
待重建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
待重建 |
企業完成停產活動后,計劃在原有廠房進行PFOS/PFOSF替代品的生產。
目前,優世達已經停止了PFOS/PFOSF的生產活動,未再產生新的污染增量。優世達科技在停產示范活動中對人群、大氣、土壤和水環境產生的主要影響結果如下所示。
廠區周邊除北向為工業園區,其他區域均為農村,工業園區不作為環境敏感受體;周邊村莊包括游仕邊村、蒼梧嶺村、均樂堂村等。項目周圍環境敏感點見表3:
表3 項目周圍主要環境敏感點一覽表
敏感點類型 |
方位 |
距廠界距離(m) |
敏感點名稱 |
所受影響 |
居民 |
東 |
600 |
均樂堂村 |
聲(車輛和設備噪音)、氣體(車輛和設備尾氣)、社會和安全(交通擾動) |
居民 |
南 |
900 |
蒼梧嶺村 |
聲(車輛和設備噪音)、氣體(車輛和設備尾氣)、社會和安全(交通擾動) |
居民 |
西 |
900 |
游仕邊村 |
聲(車輛和設備噪音)、氣體(車輛和設備尾氣)、社會和安全(交通擾動) |
居民 |
北 |
1500 |
霍明家村 |
聲(車輛和設備噪音)、氣體(車輛和設備尾氣)、社會和安全(交通擾動) |
項目實施過程中潛在的環境影響包括關停拆解過程中的臨時影響和設施遺留的對場地污染。
湖北優世達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參與的示范活動類型為停產,主要污染產生階段為施工期,主要為設備清洗和設備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固廢和噪音等污染。優世達科技需要聘請具有化工設備拆除和處置資質的第三方編制拆除方案,經審核后,按照拆除方案進行設備的拆除和清洗處置。拆除主要步驟為:
①放空設備及管道中的物料;
②根據設備中物料特性用相同極性溶劑清洗;
③用水溶性溶劑清洗設備;
④用水清洗設備;
⑤用壓縮空氣吹干設備及管道;
⑥對設備進行拆除和切割。
第②步和第③步產生的清洗溶劑蒸餾回收處理。
根據類似項目的關停拆解過程,預計本項目潛在環境影響包括以下幾方面。
1) 固體廢棄物
危險廢物:拆除過程中反應釜等設備殘留的釜殘,洗滌溶劑回收過程中的釜殘和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等吸附劑。
生活垃圾:拆解過程中工人所產生的生活垃圾。
2) 廢水
拆除廢水:拆除過程中的廢水主要為水溶性溶劑洗滌后再用水洗產生的廢水,以及廢氣處理過程中水吸收產生的廢水。
生活污水:拆解過程中工人所產生的生活污水。
3) 廢氣
拆除廢氣:拆除過程中的廢氣主要為洗滌溶劑的揮發和清洗后設備和管道吹掃廢氣。
車輛尾氣:運輸車輛產生的尾氣排放。
4) 噪音
設備噪音:拆解過程中設備產生的噪音。
車輛噪音:運輸車輛產生的噪音。
5) 社會擾動
包括設備、車輛進出和廢棄物料運輸所產生的社會擾動。
6) 健康和安全
在設施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健康和安全問題。設備拆除過程中的氣割、拆卸、登高、吊卸、轉運、搬運等作業過程中對拆除施工人員的潛在風險。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尾氣積氣、積液的化學品腐蝕等。反應釜拆卸的位置、規格重量、拆除條件以及施工人員的方法不規范、工器具不配套、勞保用品穿戴不規范、交叉作業等而發生扭傷、跌倒、摔傷、墜落、碰撞等傷害。
7) 二次污染情況
危險廢物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情況下危險廢物泄露所產生的污染。此外,拆卸下來的管道、反應釜等在拆除、搬運、轉運時可能產生的滴漏以及殘留的化學品混合而產生的二次污染。
場地污染指的是設施的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已經對場地造成的永久性污染。場地的實際污染情況將在后續場地環境風險評估中進行。
1)土壤污染
在生產過程中,物料的儲存、運送、生產以及廢料處理等過程中如果出現泄露,則可能會對周圍的土壤造成污染。設備拆除過程中,未按規范施工,拆除現場的防護不到位等也可能會對土壤造成污染。潛在的土壤污染范圍為生產車間、廢水處理池、物料和產品堆放點以及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臨時堆放點等地點周圍。
2)水污染
優世達公司廢水經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后排放至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進一步處理,在經公司污水處理站和武漢新港潘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的雙重保證下,排放廢水對地表水體的影響較小。由于PFOS的分子結構上同時具有親水和憎水官能團,通常能溶解于水和油。因此PFOS在自然環境下既能吸附于土壤顆粒,又能溶于地下水。因此如果PFOS進入土壤的話,也有可能對地下水造成污染。
3)空氣污染
通常PFOS的揮發性較差,因此初步認為不會對周邊空氣環境造成污染。
4)環境應急
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進行設備拆除前,需編制《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拆除活動環境應急預案》,設備拆除過程中發生應急事故時,按拆除活動環境應急預案相關要求進行應急事故處置,其中:
火災或爆炸處理措施。危險源控制點主要在罐體進行現場切割環節。拆除過程中,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上級匯報現場情況,積極組織救援和現場急救,按照響應基本聯系相關救援部門(消防、醫院、應急管理局)。救火的同時應盡量避免爆炸的發生?;馂氖鹿拾l生后,火災所在單位應做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危險廢物/化學品泄漏處理措施。只有配戴適當保護衣物及裝備、且接受過訓練的人員才能處理及清潔泄漏的危險廢物/化學危險品,未經訓練的人員應與泄漏現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當室內油漆或涂料等揮發氣體的濃度過高時,應開啟門窗,加強通風。危險廢物/化學品的運輸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路線避開水源地等敏感點。若泄漏的危險廢物/化學品屬劇毒、高揮發者,應立即安排緊急疏散及救援措施。被危險廢物/化學品污染的地方,應及時清理干凈,并將清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垃圾,作為危險廢物進行處置。
項目實施中的組織機構及關系如圖2所示。
圖2 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圖
世行的安全保障工作組對項目的環境管理進行總體監督和指導。
項目辦(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是項目的總體管理機構,總體負責項目的實施過程滿足世行安全保障政策要求。
湖北省項目辦(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心)指導項目的實施單位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監督各項環保管理措施的落實、負責環保檢查和驗收。
地方環保職能部門主要是咸寧生態環境局嘉魚縣分局,負責對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指導和監督。
項目實施單位為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示范活動的實施主體。
對湖北優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場地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充分調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狀況,確定關注污染物的含量及空間分布,確定地塊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風險管控范圍。
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需開展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現場踏勘與污染識別:對調查范圍進行詳細的現場踏勘工作,核實建構筑物拆除情況與相關施工情況;同時重點核實調查范圍內的主要設施分布、原材料使用、生產工藝、產污環節及防治措施等資料,結合前期調查工作進一步分析潛在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分布;
(2)現場采樣與污染分析:基于前期調查及本次現場踏勘與資料分析結果,制定現場調查方案及樣品分析方案,在調查范圍內進行詳細布點采樣(土壤及地下水),必要時進行補充采樣,通過樣品檢測結果分析,明確場地土壤、地下水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以及污染分布等;
(3)風險評估:基于詳細采樣結果,結合場地未來用地規劃,對關注污染物進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和基于地下水保護的風險評估,計算初步的風險控制值,并基于多方面的考慮確定最終的土壤、土壤氣和地下水管控值;
(4)劃定場地管控范圍:根據場地污染分析和最終確定的管控值,綜合確定該地塊土壤、地下水管控范圍;
(5)報告編制:綜合以上工作成果,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
場地環境調查指標主要包含常規污染物指標和特征污染物指標。其中特征污染物為PFOS和PFOSF,特征污染物已委托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進行監測。
本項目調查土壤樣品的測試項目,均包含以下GB36600表1中45項+pH共46項指標。
1)pH指標(1項)。
2)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
3)揮發性有機物(27項):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
4)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本地塊初步調查地下水測試項目包含以下10項,詳細調查根據初步調查篩查出的污染物進行測試。
1)現場測定:水位埋深、pH、溶氧、電導率、氧化還原電位、 溫度;
2)《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基本指標:氰化物、 汞、砷、鉻(六價)、鉛、氟化物、鎘、鐵、錳、銅、鋅。
3)《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有機指標:四氯化碳、 苯、甲苯、二氯甲烷,1,2 二氯乙烷,1,1,1 三氯乙烷,1,1,2 三氯乙 烷,1,2 二氯丙烷,氯乙烯,1,1 二氯乙烯,1,2 二氯乙烯,三氯乙 烯,四氯乙烯,氯苯,鄰二氯苯,對二氯苯,乙苯,二甲苯(總量 ), 苯乙烯,萘,苯并(b)熒蒽,苯并(a) 芘。
場地環境調查按照《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等技術規范的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的工作內容與程序如圖3和圖4所示。
圖3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內容與程序
圖4 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內容與程序
表4環境影響緩解措施匯總表
環境問題 |
管理/減緩措施 |
實施機構 |
監督機構 |
費用估算(萬元) |
|
A 設施拆除施工 |
|||||
設備拆除施工 |
PFOS衍生物生產車間(甲類車間)內地溝清洗、填埋、污水收集池清除污水污泥并做防滲處理;廠區雨污管網清除污水污泥,填埋、重建新管網,雨水收集池重建。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81.6(其中本項目資助51.6) |
|
固廢污染 |
生活垃圾 |
施工現場應設置垃圾收集箱; 定期清運。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
PFOS生產線殘留危廢、固廢的處置 |
指定位置儲存; 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收集和存放,并準確標識。 交第三方處理。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危險廢棄物處理處置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60(本項目資助) |
|
固廢處置 |
指定位置存放; 交第三方處理。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第三方處理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60(本項目資助) |
水污染 |
生活污水 |
廠內污水站處理。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
清洗廢溶劑廢水 |
交第三方處理。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36(本項目資助) |
大氣污染 |
設備和車輛尾氣 |
設備和車輛及時維護,確保適用狀態良好;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
拆除廢氣 |
收集后送廠區“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聲環境污染 |
設備噪音 |
避免夜間施工。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
車輛噪音 |
在物流運輸過程中,途徑敏感區域(如附近居民)禁止鳴笛。 車輛應及時維護,確保適用狀態良好。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社會擾動 |
交通 |
合理調整物料運輸時間,避免在午休和夜晚運輸。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健康和安全 |
|
對施工人員提供化工設備拆除方面的安全施工培訓; 對施工人員提供危險化學品、化學品泄漏等應急培訓; 對施工人員提供足夠的勞防用品; 在施工現場設置危險警示標志,并設置專人值守,禁止公眾進入。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二次污染 |
污染物運輸 |
應合理安排化學品和危險廢物運輸時間,避免繁忙時段; 合理安排化學品和危險廢物運輸時間和路線,避免環境敏感區域; 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的運輸應由有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 在事故或緊急情況下,應及時匯報并咨詢環境顧問處理處置方法。詳見《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 |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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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0(含在施工合同中) |
B.環境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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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 |
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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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監測單位; 業主; 施工單位 |
縣環保部門; 湖北省項目辦 |
85 |
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需要提高項目業主和監測機構的能力以確保環境管理計劃的有效實施。緩解措施和環境監測涉及面較廣,必須在目標方法和環境管理具體措施上達成共識。因此特別強調環境管理計劃的培訓,以明確不同實體之間各自的職責。培訓的重點是施工單位或承包商。通過能力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有能力在施工過程中執行環境管理計劃中要求的緩解措施,負責所有施工活動的環境安全保障。
能力建設和培訓計劃見下表。
表5: 能力建設和培訓計劃表
主題 |
對象 |
內容 |
天數 |
人數 |
環保法規和政策 |
施工單位(承包商); 業主 |
環保法律法規 環境政策和計劃 世行安全保障要求 斯德哥爾摩公約 |
1 |
4 |
環境管理計劃的實施 |
施工單位(承包商),業主 |
施工期環保任務; 環境管理計劃的緩解措施; 環境管理計劃的改善或修正; 內部監測方法和數據收集處理; |
1 |
4 |
危機處理 |
施工單位(承包商),業主 |
事故處理措施; |
1 |
6 |
公眾咨詢和投訴機制是項目方與公眾之間的一種雙向交流,是項目減少自身風險和社會影響的一個重要機制,也是項目信息公開透明和公眾參與的重要方式。
根據項目自身的性質、實地調查結果、以及與相關機構的訪談,識別出利益相關方包括:企業業主、項目辦、政府相關機構、承包商(施工單位、運輸單位和廢物處置單位等)、周圍的群眾和單位等。
優世達公司在2019年1月對項目辦、企業原有員工、市級和縣級生態環境局進行了座談和訪問調查,收集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和建議。2019年6月,對承包商(施工單位、運輸單位和廢物處置單位等)、原料供應商、周圍的群眾和單位進行了座談或訪問調查,收集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和建議。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已經整合到了本環境管理方案里。
表6: 利益相關方調查總結
利益相關方 |
意見和建議總結 |
對意見和建議的處理 |
湖北省項目辦 |
① 同意企業加入停產企業示范,并按照程序簽署協議; ② 要求企業按照地方法規和項目要求進行設備拆除和后續示范活動。 |
接受意見;將按照地方法規和項目要求開展后續項目活動 |
政府相關機構:地方生態環境部門 |
③ 同意企業停產; ④ 要求企業按照地方法規和項目要求進行設備拆除和后續監測等工作 |
接受意見;將按照地方法規和項目要求開展后續項目活動 |
企業(原)員工 |
① 接受企業停產,同意按照補償方案接受補償; ② 對其他后續活動無意見 |
將按照世行同意的補償計劃進行補償 |
施工單位 |
① 對企業停產和項目活動無意見; ② 將按照本環境管理計劃和企業應急預案執行施工全過程 |
|
運輸單位 |
① 對企業停產和項目活動無意見; ② 將按照本環境管理計劃和企業應急預案執行施工全過程 |
|
周圍群眾和單位 |
① 支持企業停產; ② 建議企業在拆除過程中減少對周邊的影響。 |
接受建議;子項目制定了本環境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等,將嚴格按照以上計劃和預案執行項目活動,盡最大努力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為了更好地保障受影響人的合法權利,將建立一種申訴機制,為受影響人提供一條方便、透明、公平和有效的申訴途徑。實施過程中公眾可以直接向施工單位或者業主通過信件、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各種途徑提出意見。施工單位(或承包商)、環境評估單位或業主在接到環保申述后應在1周內進行處理并記錄在案。
如果公眾對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或承包商)、業主的處理不滿,可以繼續向環保主管部門,如嘉魚縣生態環境局、湖北省項目辦(設置在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心)或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等等申述意見。環保主管部門在接到環保申述后應在2周內進行處理并記錄在案。如受影響人對以上程序仍不滿意,則可向相關法律部門起訴,由法院審理裁決。詳細的投訴程序如下:
受影響人在涉及環境保護的任何方面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先到業主單位設置的投訴受理辦公室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進行投訴,業主根據投訴情況于一周內與投訴者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時,投訴人可以繼續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環保局投訴受理辦公室投訴,投訴受理辦公室成員進行詳細記錄,并進行整理;受理辦公室與相關責任單位磋商后,于兩周內提交處理意見。若投訴人不滿意投訴受理辦公室的意見,可在接到處理意見1個月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理裁決。
項目單位應對環境管理計劃的實施提交報告。
表7 報告提交計劃表
報告類別 |
編制單位 |
接受單位 |
時間或頻率 |
內部監測報告 |
施工單位/承包商 |
業主; 省級項目辦(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
1次。 施工完成時。 |
外部監測報告 |
外部監測單位 |
業主; 湖北省項目辦; 國家項目辦; 世行 |
1次。 施工完成時。 |
GEF贈款項目資金只支持關停后的場地污染評估和設備管線的拆除等,不支持場地污染清理和恢復。環境管理計劃的費用主要包括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費用、設備拆除費用、污染設備和材料的處理費用、編制風險評估及相關環境管理計劃費用、員工安置補償費用、雜費和增量成本費用。詳見下表。
表8 環境管理費用匯總
費用類別 |
合規資助金額 (萬元) |
預計總花費 (萬元) |
|
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費用 |
85 |
85 |
|
設備拆除費用 |
51.6 |
81.6 |
|
污染設備和材料的處理費用 |
PFOS生產線殘留危廢、固廢的處置 |
60 |
60 |
生產設備清洗 |
27 |
27 |
|
清洗廢溶劑廢水處置 |
36 |
36 |
|
固廢處置 |
60 |
60 |
|
編制風險評估及相關環境管理計劃費用 |
6 |
6 |
|
員工安置補償費用 |
0 |
0 |
|
雜費和增量成本費用 |
0 |
83.148 |
|
合計 |
325.6 |
438.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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